看美国巨富如何“经营”慈善 新一代尝试可营利思维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魏莱 高石看美国巨富如何“经营”慈善【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从洛克菲勒、卡内基到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美国慈善名人榜上不乏大企业家,在这个慈善链条上,脸谱联合创始人扎克伯格是最新一位风云人物。本月初,扎克伯格与妻子承诺将他们持有的99%股份(约合450亿美元)捐出后,迅速在全球网络上引发轰动。一方面,以往进行“裸捐”的多是老人,而扎克伯格现年31岁。另一方面,扎克伯格的慷慨将慈善模式问题推到舆论中心,因为他不是简单地将钱捐出,而是组建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曾经主流的基金会模式大相径庭。美国人议论纷纷,中国人也对美国公益事业和基金会如何运作及其背后的避税争议颇为好奇。美国富豪投身慈善出于什么动机?从事慈善的模式在发生怎样的变化?《环球时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究。“一场慈善新实验”“尽管听起来可能有些矛盾,但该公司显然以慈善事业为目的,致力于提升人类潜力,促进平等,而不是为所有者赚钱。”美国《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文章写道,“不过,该公司并不局限于向非营利性机构提供资金。”这里的“公司”指的是扎克伯格为其捐款承诺创建的实体“陈—扎克伯格倡议”,这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LLC)。简单说,扎克伯格夫妇向一个“倡议”捐钱,对其投资。有美国媒体直言扎克伯格的捐款方式不太常见,是一种新兴模式,它让扎克伯格对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有更多决定权。“扎克伯格的捐赠做法的确在美国引起轰动,引领了一种潮流。”美国国际集团(AIG)资产管理部副总裁邱明对《环球时报》说,从专业的资产管理角度看,这体现了扎克伯格夫妇在资产管理方面独特的理性和感性的融合。设立LLC性质的机构来管理巨额捐赠资产,有4个方面与传统的非营利机构不同。首先,可以自由捐赠政治献金,从而可能影响美国政策制定。其次,可以自由营利。再次,不受每年必须捐出总资产5%规定的限制。最后,可以自由与其他公司和非营利组织合作。扎克伯格的慈善新模式让很多人疑惑,避税话题也引发讨论。扎克伯格后来公开释疑:“我们不会获得任何税收优惠”“当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我们的股票时,我们也会缴纳资本利得税”。在行业专家看来,扎克伯格的做法体现了美国富人的新倾向——运用利益投资的杠杆作用同时达到慈善和资金积累目的。此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遗孀劳伦娜·鲍威尔·乔布斯也曾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创立基金会,名为“Emerson Collective”。亿贝(eBay)创始人彼埃尔·奥米迪亚创建的“Omidyar Network”,除了用于慈善事业,还同时投资非营利和营利组织。2004年年底,谷歌公司拿出最初上市的1%股份和每年1%的利润,设立一个名为Google.org的部门,专门运营谷歌基金会的慈善项目。该项目是营利的,也是纳税的。传统的基金会如何运作?作为慈善捐款大国,美国的慈善事业已有数百年历史,过去美国富豪进行捐赠的普遍做法是捐给基金会或直接建立基金会。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的权威定义,公益基金会是指“非政府、非营利、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者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的目的是支持或者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者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赞助。”20世纪最早、起带头作用的3家大基金会是塞奇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发展至今,美国慈善基金会已形成一套相对统一的制度和模式。首先,注册。可在联邦国会、州议会或者地方政府注册。注册时,基金会的章程需声明两个要素:一是表明本基金会符合享受免税待遇的公益机构的条件;二是提供有效操作的框架。其次,捐款人信函。基金会成立需要有捐款人信函来说明捐款人的意图。比如,卡内基在捐款人信函中表示,其设立基金会的宗旨是在英语民族中消灭战争、个人决斗和其他方式的争斗以及奴隶制。塞奇夫人在捐款信函中表示,对董事会的运作不干预、不限制等。再次,申请免税。基金会在运转一年后,可以根据章程,提交全年的详细财务报表和工作报告,以证明实际运作与宗旨相符,经过州地方税务部门审查批准后,开始享受免税优待。提到免税,《21世纪资本论》作者皮凯蒂曾在书中抨击美国公益基金会是虚伪的,是为富豪避税设计的。但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曾表示,美国人做公益和慈善的动机是实现“给予的自由”,体现的是“志愿的精神”,是对靠利益驱动的市场经济的一种平衡。美国慈善捐赠免税规定始于1917年税法,1969年被修订。基金会的投资所得也要交税,最初是6%,1978年以后是2%。此外,每年用于符合其宗旨的捐款款项不得低于当年资产的5%。当一个基金会经过以上几个步骤后,其实际运作的重担就落在基金会的董事会肩上了。最初的董事会多半是注册人,通常包括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财务负责人。除纯粹的家族基金会外,董事会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一名在布鲁金斯学会工作过两年的项目经理告诉《环球时报》,他所在的学会采取的模式类似塞奇基金会,特别是有效地利用捐款进行投资,投资收入用来进一步促进学会非营利事业的发展。在人员配置上,美国大的基金会除一般行政班子外,有几类专业人才是必需的:熟悉税务税法的人士,金融和投资专家。此外,基金会还需要各类专业的项目经理和研究专家团队,来运作具体的非营利项目。换句话说,一个基金会的班子分成两拨:一拨是花钱的,一拨是赚钱的。慈善需要“投资”眼光?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最大不同是,基金会的运作更像商业公司,但最终收益投入到慈善事业。不过,传统的基金会被认为有很多缺陷,比如缺少“盈亏结算线”,即便工作没有成效,只要善于募捐,仍然可以维持运营。鉴于此,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的慈善基金会越来越强调在运作模式中引入市场机制,以“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2000年,比尔·盖茨创立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与单纯的捐款者不同,盖茨夫妇不仅出钱,而且认真管理基金会的每一笔对外捐助。受捐助团体必须达到预定目标,基金会进行定期考核,作为能否继续捐赠的依据。目前,基金会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即:合理投资——高额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2006年,巴菲特宣布将自己财富的85%捐给包括盖茨基金会在内的5个基金会,也为这种慈善方式提供了范本。巴菲特为股票捐赠设立时间表,即按年注入,2006年以后每年7月捐赠一次。他还为股票捐赠设立了条件,包括比尔·盖茨或梅琳达·盖茨还在世,并且参与基金会运作;基金会必须始终将巴菲特的捐赠做慈善之用,使其能够免除赠予税和其他税收等。尽管盖茨的慈善模式已是“改良版”,前文提到的扎克伯格等人走得更远。《纽约时报》称,“陈—扎克伯格倡议”具有“社会企业”的全部特点。社会企业的理念认为,慈善组织必须有持续的营利能力来推动慈善目标达成。美国阿斯彭研究所全球领导力公益项目发起人彼得·雷宁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发动有创造力和领导力的企业家、风投家来参与社会企业的发起与运作是一个方向。社会企业的发起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可以尝试营利的方式,也可以坚持不营利的传统。在不少人看来,用非营利方式经营基金会已然老套,新一代尝试用营利思维来运作。但试错成本有多大,不得而知。中美慈善事业差距大在美国,富人有3种使用剩余财富的方式:传给家族和子孙;死后捐给社会事业;由富人生前妥善处理。第一种,“富不过三代”,与其留财富,不如留家族荣誉。第二种,太遥远,而且“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第三种,其实就是比尔·盖茨等选择的方式。尽管模式在变,基金会无疑是美国公益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20世纪美国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无法估量的。像早期基金会的捐赠大多投入教育和科研,为美国在20世纪的繁荣打下坚实基础。美国基金会与政府之间有着微妙关系。比如,杜勒斯先当洛克菲勒基金会董事长,后来成为艾森豪威尔政府国务卿;邦迪当过白宫安全委员会助理,后担任福特基金会会长。类似“旋转门”足以说明美国基金会的“厚度”。和美国相比,中国的慈善环境和氛围还有一定差距。美国的公益是先从民间发展到政府担负起主要责任,而中国是先从政府原则上全包,到逐步改革引进私人财力。巴菲特就曾表示,美国的慈善模式并不适合中国,两国文化不一样,慈善方式也不同。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万军对《环球时报》表示,以扎克伯格为代表的富豪的慷慨捐赠,显示美国新一代企业家的社会价值观在进步,这种趋势会影响到中国新一代企业家的价值观。过去一段时间,中国公募基金会的运作缺乏透明和先进的管理队伍,公信力受到影响。但从趋势上看,中国会出现德才兼备的新一代企业家、带有明确社会公益心的新一代富豪。今年10月30日,中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慈善行业首部基本法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慈善和捐赠习惯的慢慢培养以及制度的完善,中国慈善事业的未来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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