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平:布局慈善之城,广州正当其时
来源:《善城》杂志
文:王爱平(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人”是一个城市最美丽的风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人为本”慈善事业正在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城市爱心的“温度计”和城市文化的“软实力”。近年来,各大城市积极探索弘扬慈善文化、动员慈善力量的新途径,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体系日渐完善,社会组织的数量和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慈善事业在塑造城市人文底蕴、培养城市居民品格、打造城市品牌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慈善事业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事业,需要勇于创新,更要长远谋划。从整体上看,各城市的慈善事业虽各有千秋,但整体上发展还不均衡,对于慈善事业的整体规划和布局能力依然有待增强。因此,需要城市管理者注重顶层设计,全面、系统总结经验,科学规划城市慈善事业的发展蓝图,这对于一个城市的未来,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广州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创建全国“慈善之城”,可谓正当其时。
其一,随着《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事业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慈善法》落地提供保障,激发慈善事业在经济社会建设的巨大潜力。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理应当仁不让,敢作时代先锋,广泛、有效地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擦亮广州慈善品牌,打造城市慈善文化,为我国的城市慈善事业探索一条新路。
其二,广州人民素有济世为怀、积德行善的优良传统,市民现代慈善意识很强,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很高,“慈善共享、人人参与”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广州创建全国“慈善之城”,不仅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理应以“慈善为民”为核心理念,通过政府主导、政社合作、跨界融合、发动社会,依靠群众的力量开展创建“慈善之城”工作,让慈善走进各行各业,走进千家万户。
其三,广州慈善多年积累,根基扎实,已具备了探索更高阶慈善治理形态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广州先后颁布实施《广州市募捐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及配套制度,法治慈善制度体系基本健全。2016年底,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中,广州位列第四,在广东省排名第一,在这样高的起点创建“慈善之城”,让人充满期待。
广州市提出要创建全国层面的“慈善之城”,开启中国城市慈善事业的先河,由于没有更多的成熟经验可借鉴,需要在政府和社会层面谋求最大的共识,让所有政府部门、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市民都参与其中,其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自不待言。但我认为,这也是创办《善城》这本杂志的根本要义。慈善事业需要实实在在的传播载体,来记载创建“慈善之城”中的那些让人感动、让人振奋的历史,来铭记那些为慈善事业默默奉献的人物,来总结那些有价值、可持续的城市慈善经验和模式,使广州的慈善理念、慈善事迹和慈善模式得以传承、推广和延续。
广州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政治、经济、文化动向历来备受全国瞩目。我希望,广州市在慈善事业上也敢为人先,励精图治,再接再厉,成为中国城市慈善事业的领航者。作为慈善行业的全国性组织和城市慈善事业的倡导者、推动者,中国慈善联合会将在理论研究、模式探索、资源对接、品牌传播等方面全力支持广州创建全国“慈善之城”。我衷心希望《善城》杂志越办越好,成为广州慈善事业重要的信息窗口、历史承载和传播平台,以广州为根据地,激发全国城市慈善事业的热情与活力,如一声嘹亮的冲锋号,在神州大地产生深远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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