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是否可以营利呢?愿公益不再被误解
2016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进行了定义,但遗憾的是没有对公益进行定义。虽然社会各界对公益和慈善的区别也各有各的看法,但以中国公益研究院等为代表的院校,对公益和慈善之间区别的看法基本一致:公益和慈善同源于对生命及世界的爱,即博爱精神或利他主义,但在行动层面指向两个维度。公益的维度,是社会成员基于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在政府力量之外主动谋求公共利益的满足与维护,动员社会资源,优化或重建社会结构与关系,解决或改善社会问题。而慈善的维度,通常是基于怜悯、同情或不忍之心,致力于帮助因社会问题陷于困境的个体获得正常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两者的区别在于,慈善满足的是个体的私益,而公益的受益方通常不是特定的个体,所有社会成员甚至其他地球生物都可能从中获益。 那么,公益组织是否可以营利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对公益组织也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公认公益组织必须有几个条件: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既然是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那明确说明还是可以有利润的。既然公益组织可以获取利润,那又凭什么要求他们只能付出不能收获? 让公益组织在法的规矩内、在爱的驱动下,为我们的社会创造更多的美好吧!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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