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关于慈善,委员代表如是说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董凡)慈善事业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关乎文明,历来受到两会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重视。代表委员最关心慈善事业中的哪些问题?对慈善法规政策与具体实践有何建议提案?就此,我们逐一倾听他们的心声与真言良策。
全国人大代表赖秀福:
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建议优先落实设立环节的税收优惠,准予委托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信托财产部分;建议委托人在交付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时,无须就财产增值部分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建议实行慈善信托的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比照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慈善信托的税前扣除资格可由受托人所在地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确认,由上述部门在次年3月31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慈善信托的税前扣除资格;建议凭备案文件享受税收优惠,委托人凭慈善信托文件、慈善财产交付证明、民政部门备案回执、慈善信托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材料,就设立慈善信托财产进行抵税。
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
助推慈善事业公信力建设
翟美卿认为,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凸显以下问题:一、慈善公信力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慈善法制定后,失信失序事件有所减少,但社会各界对慈善的信心仍处于低位。二、实际执行中,仍主要依靠慈善组织的自觉性。主动“晒账本”的效率偏低,达不到公众对慈善信息的“求知欲”。翟美卿建议,我国应进一步探索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组建并用好“第三方力量”,助推慈善事业公信力建设,提高慈善事业透明度。
全国人大代表杨绪松:
促进慈善资产和实体产业融合发展
杨绪松建议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财税和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的若干措施》,监管和促进并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慈善资金投资规律和特征的服务产品,鼓励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加强保值增值能力建设,明确慈善资金保值增值违规行为负面清单,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引入慈善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领域的扶持政策,为慈善资金保值增值投资活动减免税费等。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在深圳成立国内首个慈善资金投资产业领域的引导基金,吸引慈善资产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为慈善资金提供优先兑付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郑杰:
推进网络慈善健康持续发展
网络慈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依旧存在着规范未成体系、信息审核校验机制不健全、监督和配套不完备等问题。建议厘清网络慈善边界,健全监管规范和政策服务,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对网络慈善的管理规范,细化网络慈善支持政策要求。强化多方协同,构建全过程服务管理闭环:由民政部门牵头,对接全国信息网络系统、医疗、社保等相关部门建立“收入+财产+支出”多维度关键信息核验;鼓励慈善组织和平台在法律规制范围内进行信息共享;完善网络慈善运作多方协同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平台线下实施跟进过程的数字化能力提升;加强慈善组织、平台方与民间公益组织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合作,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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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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