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益网

标题: 兰州大学异地办学乱收费 考研复试时需缴2.1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齐志社工    时间: 2017-4-11 09:20
标题: 兰州大学异地办学乱收费 考研复试时需缴2.1万元

(原标题:报考研究生复试时突被通知缴2.1万元)


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办学环境较简陋,只有几间教室,这是其中的一间电教室。


在广东教学中心,一名学员在看中心的牌子。


一名考生收到的要缴2 .1万元“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的通知。


本期点名


上周,在广州工作的杨岳(化名)收到了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电话,通知他到位于甘肃兰州的兰州大学本部上课。杨岳是根据招生简章报读了在广州上课的兰州大学MPA广东班,但在广东教学中心组织的复试时,考生们被要求签订协议同意预缴一笔2.1万元的“异地办学所增加的服务支持费用”。学校表示不允许收取这笔费用,但杨岳被广东教学中心告知,不缴纳这笔费用就必须回兰州上课。


上榜缘由


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未经审批机关同意,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但兰州大学广东教学点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广州办学从2004年就已开始,而且在相关文件中都有“异地办学”的表述。但对于广东教学中心有无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有无组织招生和教学的资格、是否存在违法等问题,学校和广东教学中心均没有正面回应。


考生投诉


要缴2 .1万元“异地办学支持费”


前不久,南都记者被拉入到一个微信群中,其成员都是在广东工作、通过了MPA的在职研究生全国统考,报考了在广州上课的兰州大学。广州考生王阳(化名)称,他们在3月20日收到了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广东教学中心招生部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3月25日到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大院内进行复试。在复试之前,工作人员给了他们一份《兰州大学M PA (广东)考生确认告知书》,其中第三条内容引起考生们的注意:“本人了解并愿意承担兰州大学MPA (广东)因在异地办学所增加的服务支持费用2.1万元。费用由本项目的教学服务支持方统一收取,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王阳、杨岳等考生表示,此前他们只知道学费是每年1.5万元,3年一共4.5万元,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这一笔异地办学的支持费用。这笔费用既没有在招生简章中说明,官方网站上也从来没有提及。而且更令考生们感到意外的是,这笔费用的缴纳只能缴到个人账户中,或现金交到广东教学中心工作人员的手里。


王阳表示,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实际上是一家叫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运作,考生们怀疑这一笔费用很可能就是该公司违规收取的。


学校不允许收学院说可以收


对于这笔2.1万元“异地办学所增加的服务支持费用”,王阳和诸多考生都感到奇怪。“我们都是有工作单位的,单位鼓励我们学习深造,所以学费可以报销。最开始我们只是担心这2.1万元缴后开的不是学校的发票,单位不给报销,因为广东教学中心的人说只能开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发票,至于金额,想开多少就开多少。”王阳说,他将上述情况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反馈,询问这2.1元不是以学校的名义收,为何之前没有说明,以公司名义收取是否合法,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兰州大学不承认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也明确表示这2.1万元的“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用”“是不允许收的”。对于不缴纳这笔费用能不能继续在广东教学中心读书,对方表示需要和兰州大学的管理学院进行沟通。


王阳称,令他感到迷惑的是,管理学院的回答和学校招生办的回答完全不一样。据其提供的电话录音,管理学院的工作人员对他表示,收这笔费用主要是因为在广东办学,老师需要到广州来上课,会增加教学成本。“你享受了服务就应该承担费用,这又有什么问题吗?到时候你的毕业证上面盖的是兰州大学的章子,要是没有的话你可以去教育部告。如果你不认可这笔费用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


回忆考试细节不敢继续就读


王阳表示,回忆整个复试以及有关缴费的过程,他感到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工作非常不规范。“综合素质复试的时候抽取了考题,按照规定,考生在考室外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不允许看手机,实际上大家都用手机搜答案也没人管。英语口语考试的时候,是5个人一组讨论一个话题,我自己口语不好,结结巴巴说了一句,结果有79分。还有更差的,但绝大多数人英语口语都在80分左右。”


王阳说,查阅兰州大学官方网站的成绩公告发现,本部的M PA一共有165人报考,6人缺考复试,只录取了105名,绝大多数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都比较高,而广东教学中心的情况显然宽松很多,有94名考生报考,录取了80名,其中还有10名考生没有来参加复试。


杨岳也表示,本来被这个收费搞得非常不爽,加上复试的随意,他对在广东教学中心上课能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产生了严重怀疑,因此更不愿意缴这2.1万元的费用。“如果随随便便学不到东西,那和花钱买个文凭有什么区别?”杨岳说,回兰州大学本部上课又非常不现实,因此他考虑明年再考广州本地的高校。


王阳说:“分数线和收费确实是低,因为兰州大学是教育部允许自己确定招生名额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我理解的是国家为了支持大西北才给的优惠政策,但是他们利用这些优势到广东来办学合不合法就是个很大问题。”


南都记者查阅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发现,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非常受政府职能部门青睐,不少部门都下发了红头文件,统一组织工作人员报考该中心组织的M PA和法学专业硕士班。


南都有问


2.1万元“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是怎么出来的?


日前南都记者到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现场求证,刚好遇到一位女学员前来缴费。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监理陈女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公司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的合作伙伴,学费之所以确定为2.1万元,主要是根据办学成本、本部来老师和领导的接待,以及参考广州本地高校M PA的学费标准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陈女士表示,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学费是4.5万元,加上2.1万元的异地办学成本开支费用,总费用是6.6万元,相比广东本土高校的M PA专业收费还略低,因此她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而且这笔费用在考生面试之前有告知,也有和考生签协议,考生愿意交就读,不愿意交就不读。


陈女士表示,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在广州开办了十几年,一直都是这种模式服务广东的考生,考生都很满意。“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学生,但是我们的老师也从兰州飞到广州来上课。”陈女士说。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广东教学中心主任、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柏在外地致电南都记者表示,按照规定,他们在广州这边招的学生,是要回本部学习的,但是考虑到大家都在广东这边上班,因此为了节省考生时间,在广州上学,学习和管理与本部一模一样。


李柏说,本部老师到广州来上课、广州教学的场地、广州中心的人员管理等方面都会产生成本,所以“由我们中兰大公司和考生来签约作为服务费用,这笔钱学校收就违规了,主要是保障学生在这边的学习”。至于发票想开多少就开多少的问题,李柏表示应该是老师过于紧张说错话了,发票是收多少就开多少。


为什么要将这笔钱打入私人账户?


对于2.1万元的“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不认可的问题,李柏表示,广东教学中心这边的活动都是讲政策的,要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合情并公开透明开展工作,至于学校不认可2.1万元费用,可能是工作人员“不知道下面是怎么样的合作模式,也不知道下面是怎么研究政策并且实际运行的,不懂得把握政策,所以解释给大家造成了误解”。


至于为什么要将这笔钱打入私人账户,李柏表示,主要是为了方便边远地区的考生。他说,因为有些考生在之前就提出来能不能直接转账给老师个人,或者微信转账,免得要到银行去排队转账到对公账户,主要是为了方便考生。


能在广州组织教学吗?


对于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能不能在广州组织教学活动的问题,李柏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就好比某个大学在珠海设立了一个校区,然后这个珠海校区内成立一个教育投资公司,这个教育投资公司就会负责履行相关的东西。”李柏说:“这个东西你们不是干这行的,条条框框很多,说了你也搞不明白。既然有教育发展公司,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核的时候就会有所考虑,比如确认经营方、教育培训、教育服务等具体内容。”


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是否类似这样的教育投资公司呢?对于这个问题,李柏表示以后找机会再好好聊聊。而学校和企业到底是如何合作的,李柏说:“这个我就不和你说了,你也不需要去了解,也没有必要了解。”


国家规定


严禁公办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


南都查阅教育部官方网站发现,近年来,教育部每年都要强调禁止异地办学和乱收费的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等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擅自设立各类分校或校外办学点……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制跨省招生,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2014年、2015年下达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中都明确表示:“未经审批机关同意,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


2015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问题。


此外,《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大力查处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表示,“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高等学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联合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严禁高等学校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严禁超标准收取学费。”


相关回应


兰州大学官方微博: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南都记者致电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及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欲就相关问题进行求证,但对方都婉拒了采访。南都记者和兰州大学宣传部联系后,工作人员随后通知南都记者,由于也有其他考生投诉相关问题,因此由兰州大学官方微博进行统一回应。


4月1日兰州大学官方微博回应,学校要求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学校已组织人员进行深入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但对于广东教学中心的组织教学资质、是否属于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的异地办学、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与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及其他违法行为均没有回应。


近日,南都记者就这些疑问再次联系兰州大学宣传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管理学院方面暂时还没有回应,如有回应将第一时间通知记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欢迎光临 广州公益网 (https://gzqz.org/)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