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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解放互联网公益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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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ngyi020
时间:
2019-1-6 22:38
标题:
徐永光:解放互联网公益生产力
此议题关乎信息化社会公益组织的生存权、发展权。提请吃公益饭的同行花10分钟读读。希望引起讨论,也欢迎拍砖。但如果无动于衷,乃至麻木不仁①,建议离开这个行业另谋高就为好。——徐永光
1998年,全球“信息社会指标体系”(IDC)对55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能力进行了评估,结论为:中国综合排名第49位,排中国后面的主要是几个非洲国家。不久前,在浙江乌镇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布了《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结论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排名,美国第一、中国第二。20年间,中国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可谓一飞冲天。
2018年12月17日,由腾讯基金会、陈一丹基金会和南都基金会联合发起的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在京举行组委会成立大会,讨论共建互联网公益行业规则。腾讯基金会发起人兼荣誉理事长陈一丹表示,透明、理性的公益生态需要科技创新能力的帮助;共生与共创是互联网公益生态建设的努力方向。所言极是。 不公益,无互联网 1993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国家外专局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合作,启动了海外学人回国创业的“展望计划”,第一个来访的“华人青年计算机科学家代表团”是在美国利用互联网组团成功的。代表团给当时的电子工业部张今强副部长写了一份报告,建议中国尽快引进互联网,借助信息技术革命的机遇寻求后发优势。1995年,互联网在中国落地,我把青基会办的《中国青年科技》改刊为互联网门户杂志,并举办了“互联网与中国青年国际研讨会”。1996年,中国青基会暨希望工程官网上线。1998年至2000年,在国务院信息办指导下,中国青基会连续组织了三届“中国互联网大赛”,我任大赛组委会主任。
2000年4月26日在搜狐公司,我与搜狐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朝阳作了一番关于互联网与公益的对话。我说:“互联网和公益事业有一种天然亲和力。信息产品与传统商品最大的不同点是它可以让亿万人共享,因为它的这种公共性,使得它与公益事业有着天然的联系。特别有意思的现象是: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好像就是在做公益事业。从新闻到教育、科技、文化、娱乐、通讯,还有网上虚拟社区的交流,都是免费的,感觉好像是公益机构在做网站......说搜狐是公益网站也不为过”(原载《徐永光说希望工程》)。
互联网是用海量投资烧钱做公益,把自己烧大的。这里所谓“公益”,是套路,而非本质;是手段,而非目的。不公益,无互联网;谁的公益模式持久,谁就赢者通吃。恰似多级火箭,奋勇烧钱,前仆后继,“剩”者为王,一将成名万骨枯。互联网发展,外表看起来很美,内里很惨烈,这是市场逻辑,公平合理。
阿里巴巴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商业平台模式,在2000年获得了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赛优秀电子商务网站奖;阿里的淘宝商城从免费开始,给数百万人带来创业、就业机会。今天,单单3200多个淘宝村,年销售额就超过220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80万,其背后是脱贫致富。“马云最公益,故马云最赚钱”。再说腾讯给与大众的福利,利用微信平台,2分钟就能免费开通微店。到2016年,微店注册用户已超3000万。只需一部智能手机,退休老人可以老有所为,残疾人在家动动手指头就能自食其力了。如今,成千上万知识青年成为返乡创客,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让乡村与城市互通有无。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动能。
互联网借公益起航,乘风破浪,发展壮大,这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奇特景象。曾几何时,一位自称中本聪的神秘人创造了虚拟货币比特币,搞出了据称代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区块链。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分布式、去中心化、几乎不可更改的数据库记账技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杜绝造假,包括制假货、做假账乃至说假话(区块链记录下谁说了假话,就像“永不消逝的电波”一样在宇宙中抹之不去,与人类共存亡)。
社会信用是第四次工业革命最重要的“商品”,未来,信用社会的构建将不是靠律法强制和人的“道德”“觉悟”提高,而是靠技术来实现。IT革命论日本第一人野口悠纪雄在《区块链革命:分布式自律型社会出现》中预言:区块链技术为实现扁平化社会提供了可能性,基于区块链技术的DAO(去管理者企业组织)将成为未来社会主角。
相比之互联网把公益融于商业的无心插柳,区块链则直接举起公益大旗或与公益组织结成联盟,披挂上阵,攻城略地。公益公信力不高是社会痛点,如何让公益资金的流向保持自律互律,公开透明,不做假账,在公众监督中一目了然,是区块链应用的最佳场域,也是成本最低的技术开发测试场。有鉴于此,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数字交易平台、资金结算平台、互助保险平台、众筹平台,区块链公司借助公益筹款、公益资源配制流动或个人求助募款来做区块链技术开发的模拟,同时作为构建公益信用体系的“卖点”。无论是腾讯99公益日、腾讯“公益寻人链”、蚂蚁金服“让听障儿童重获新声”项目、蚂蚁森林、阿里公益宝贝、百度滇西北支教老师经费补贴上链项目、京东-美丽中国区块链物资公益,还是众托帮、轻松筹、水滴筹的大病互助项目,都在做区块链与公益结合尝试。数千优秀公益项目通过腾讯99公益日筹募捐款,3.5亿蚂蚁森林参与者在内蒙库布其沙漠“种树”,都为区块链测试提供了上佳场景。当然,这是商业和公益的双赢之举,也是把公益植入公众日常生活的社会创新。
加入区块链联盟链的公益机构有中国红基会、中国妇基会、中国医药卫生基金会、中国华侨基金会、中华儿慈会、爱佑基金会、北京微爱公益、北京博能、北京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上海真爱梦想、贵州扶贫基金会等。还有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发起的关爱链慈善项目,旨在为优质公益组织提供展示自己信用水平的平台,提升公益行业的信息透明程度,帮助所有健康的公益组织发展壮大。
2018年10月25日,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主办的“世界投资论坛”在总部瑞士日内瓦举行。币安CEO赵长鹏在会上发布全球首个保证捐款100%透明化的慈善平台。在刚刚结束的马耳他区块链峰会中,币安区块链慈善基金会负责人海宇向3500多名与会者分享了区块链技术如何帮助全球范围内金字塔底部人群改善生活条件、推动全球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愿景。
据链塔智库《2018区块链公益事业研究报告》的不完全统计:在全球区块链公益项目中,中国占比达到75%。大多数为传统公益项目或平台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提升运营效率,少数为区块链创业公司研发。
科技革命正给世界带来万年未有之大变局。当我们惊叹科技创新、商业创新的伟力时,还惊奇发现公益为这场创新变革提供的价值--没有公益铺路、探路、试水,圈粉,就没有互联网的神速发展;同样,公益也正在成为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试验田。 谁是互联网公益主体 互联网从借力公益到网罗天下,到今天直接光顾公益,一切悄然发生,顺理成章。利用互联网平台的流量、资源整合力、传播力加上金融支付手段,腾讯99公益日,阿里公益宝贝正在引领公益项目设计、效率提升和公众参与的价值导向;微博发动的“冰桶挑战”被定义为互联网公益2.0;百度利用AI刷脸技术,帮助“宝贝回家”机构找回失踪儿童;以及京东“让爱陪伴成长-闲置玩具捐赠项目”,都是互联网商业机构主动出击的公益模式。京东玩具项目,14851名快递哥从捐赠家庭收到40万件玩具,在清洗消毒后,通过2206个物流配送站,送到亟需玩具的贫困儿童手里,仅用了10天时间。即便把全国的儿童慈善组织都动员起来做同样一件事,都不可能完成。
“商业走公益的路,让公益无路可走”,三一基金会李劲这句话颇具“杀伤力”,但不尽然。慈善组织借助信息化机会,利用互联网募捐,本来就是自己的专利。我在20年前就预言:“在线捐款的选择性、便捷性和透明性,将使那些影响大、信誉好的非营利机构更加迅速地壮大起来”(原载《徐永光说希望工程》)。2000年,希望工程官网就开始在线募捐,用的是马蔚华任行长的招商银行刚刚上线的“一网通”--这是当时国内首款互联网金融工具。据当年网站开发者、现在主持基金会中心网营运的程刚回忆,开通网络募捐半年内,在线捐款人数即超过4500人,捐款总额达到200多万人民币。
2008年汶川地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互联网募捐的大赢家,从网上接受捐款超10万笔,捐款总额400多万,平均每笔捐款40元。2013年4月20日雅安地震发生,壹基金会对接腾讯乐捐、新浪微公益、支付宝,易宝公益等平台,引爆互联网募捐。截至23日下午4时19分,仅由壹基金和支付宝公益平台联合推出的为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已有368531人参与,募得善款2250万余元。这次地震募捐,壹基金共募集捐款超过4亿人民币。
往后退100年看慈善募捐手段的发展,慈善募捐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口口相传,到敲门、发信募捐,到借助大众传媒--广播、电视、报纸的广告募捐,到发电子邮件,到互联网募捐,工具不断更新,手段日益便捷,效率飞速提高。互联网公益则经历了从web1.0--通过机构官网或门户网站,以很低的成本向公众广播公益信息;到web2.0--传播+募捐,在线募捐为所有慈善机构插上飞向世界的翅膀;到了web3.0--传播+募捐+公众参与的泛行动时代,加上数据分析和运用,互联网公益3.0可以创造一个人人可参与的生动活泼、公开透明、高质量有效运行的慈善新生态。这是陈一丹所编《中国互联网公益》一书为我们呈现的互联网公益的发展形态。
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生活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是人与一切组织活动的“水和空气”。毋庸置疑,互联网同样是慈善事业腾飞的翅膀。每一个慈善组织都是互联网公益的主体,拥有自由使用这个工具的权利,同样可以自主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互联网公益的合作,开发和创新。 《慈善法》有硬伤 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规定,任何一家慈善机构在自己官网上进行募捐系违法,募捐必须到政府核发牌照的互联网平台。早已为慈善组织自主使用的互联网工具被《慈善法》废止;用计划经济思维,对慈善组织信息化权利进行行政管控,是该法的硬伤。这个看法不是今天才说的,而是在《慈善法》(草案)公开讨论时就曾大声疾呼:这是倒退!
在中国,慈善组织信息化水平本来就低,60%以上的基金会没有网站。《慈善法》让慈善组织的信息化能力进一步倒退。豪不夸张地讲,今天90%以上慈善组织的信息化水平不如咱小区楼底下卖酱油醋的小卖部;与电商比,更相去十万八千里。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28.66万亿元,互联网公益与商业交易虽有不可比性,但从目标人群看,无大差别;从发展历史看,起步不晚;从募捐模式看,也有可圈可点的成功案例。对互联网捐款行政管控的结果是:2017年,民政部指定的首批12家互联网募捐平台,合计筹款只有25.8亿元人民币(其中腾讯平台达16.25亿,超过其余11家平台全年募款总和)。2017年度全国款物捐赠共计1499.86亿元,互联网募捐仅为总量的1.7%。相信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获得的捐款比这个数字要大,但很危险,凡大于这个数字的部分,即属“违法所得”。
更可怕的是,《慈善法》让慈善组织的大数据“归零”。拿到政府牌照的慈善募捐平台大部分是公司,这些公司为慈善募捐付出了很大努力,做出了杰出贡献,从技术支持、流量投入到现金配捐,背后的成本难以计数。当然,在付出的同时,平台也占有了捐赠大数据资源,说得严重点,是垄断了捐赠大数据。“大数据就是财富,是富油矿”。《经济学人》报道,“中国将是大数据的沙特阿拉伯”。捐赠大数据对于慈善组织来说,是资金可持续发展的本钱。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美籍华人林晋武创立的世界儿童基金会就发明了“数据库筹款”模式,旨在让基金会与捐款人建立密切的联系,维护好捐款人的关系,使捐款和项目得以持之以恒。“筹人比筹款更重要,捐赠大数据比捐款更值钱”,这是全球公益筹款界的共识。《慈善法》的计划经济思维和管控,让慈善组织捐款大数据几乎一无所获,即便在筹款平台上拿到捐款不少的基金会,也不知道捐款人为谁。中国慈善组织连生存发展的本钱都没有了,何谈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能力?
《慈善法》还窒息了互联网公益的创新。移动互联网、AI、新媒体传播日新月异,新媒体整合营销、H5、头条、趣头条、抖音......,推陈出新、令人目不暇接的这些名堂,已成为社交和商业的活跃工具,一条信息、一个小程序制作都可能瞬间引爆亿万部手机。社会企业“老爸评测”创始人魏文峰给我看了他的一个抖音视频,说,上线不到一个月,点击超过500万。这些创新技术和传播工具都可以为公益所用,成为慈善组织即时的、无所不在地连接亿万公众的纽带;成为公开透明,重建信任的渠道。互联网公益,如同渗透于社会的毛细血管,让优秀的公益组织源源不断地获得公众的捐款和支持,补充新鲜血液。互联网公益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系统,残酷的现实是,任何一家公益组织和没有领到平台“牌照”的互联网、新媒体传播机构或技术开发第三方,欲借助科技创新的机会,推出互联网公益传播+筹款+参与的创新模式,面对的是一张未经行政许可的“生死牌”,谁敢冒死而为?逆信息化生存、去市场化发展的中国公益行业,创新已死,前途安在? 重建互联网公益新生态 前文所谓“不公益,无互联网”,系网络语言表达,严格表述是“互联网不借助公益模式成不了事”。如果说“不募捐,无公益”,则无可挑剔。美国有160万家非营利组织,全部有公开募捐资格,说明募捐是公益题中应有之意。在中国,先是严格限制了公益组织的公募权,在80万家社会组织中领有公募权的不到1%;还好,公募基金会可以与草根组织分享公募权,虽说绕弯道增加了筹款和管理成本,终归草根组织募捐还有路可走。到了互联网公益,麻烦就大了,百分之百的慈善组织都不得“擅自”募捐,都要“圈”到政府规定的地方去玩。对于这种玩法,有一千个理由说不好,说不出一个好的理由。首先是权利问题。在互联网公益生态系统中,慈善组织居然没有自主使用互联网工具的权利。这个权利很简单,如同百年前一个慈善组织用走路的方式跨越空间到另一个地方募捐的“走路权”。
我在互联网公益峰会上讲了一个观点:理性公益的科技运用和专业化要求,导致公益的专业门槛越来越高,技术手段越来越强,也决定了公益组织不借助第三方服务将寸步难行。哪怕是大型基金会、慈善机构都不可能自己来实现所有专业人员配置和服务,需要借助第三方服务市场。
国际上的互联网慈善募捐第三方服务模式可供我们借鉴。英国有10多家慈善募捐网站,其中一家名为Just Giving的,注册用户超过了2200万人,遍布160多个国家,共筹款45亿美元,帮助了全世界25788个慈善项目。网站向募款设立人收取捐款的5%费用作为运营成本。这比英国慈善组织的筹款成本通常在10%左右低了许多。英国对于利用互联网发起的网络募捐活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对于网络募捐平台的主体资格也没有任何限制。但网络慈善机构一直用各种数据告诉公众,把钱捐给它们,是可以放心的。就监督而言,目前英国有三个非政府机构,分别是募捐标准委员会--职能是监测并评判公众投诉,同时协同慈善部门提高募捐行为标准;募捐协会--这是由职业募捐人组成的协会,主要是编写并出版募捐行为准则,同时对募捐标准委员会作出的评判进行评估;以及公开募捐监管协会--主要是对公共场所募捐进行监管。这些组织的存在,保证了英国网络慈善行为的健康有序运作。
开放互联网募捐,并支持募捐平台适度向公益组织收取管理费,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慈善募捐专属平台的前提。为慈善组织提供专业定制的传播和募捐服务产品及其技术支持,有非常强劲的市场需求,可望为互联网公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带来巨大机会,成为一个新兴市场。在未来,公众参与互联网捐赠的人数和流量,不会逊于电商。细分市场,定制服务,从来就是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动力。过去,腾讯、新浪、搜狐、网易都有视频频道,还会出现优酷、土豆、爱奇艺等众多视频网站;同理,有了腾讯和阿里系的募捐平台,未来出现专属的互联网募捐平台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
支付手段是互联网公益的重要基础设施,移动支付的便捷性使得中国互联网公益发展独具优势。据 Forrester Research 的数据,2016美国的移动支付市场规模为 1120 亿美元,中国为 9 万亿美元,约为美国的 90 倍。2017 年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超过 200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一。我们有这么优越的互联网金融支付手段,反观互联网捐款之少,仿佛在高速公路上难觅车影,很不协调,何其浪费!
开放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之后,出现一些问题、乃至于出一点乱子,在所难免。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是社会监督,公众选择,让捐款人自主决定,用脚投票;有乱就有淘汰,淘汰机制可以自然净化慈善部门,让优秀公益组织和好公益项目有机会做大。互联网公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募捐平台同样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平台的选择权要掌握在公益组织和公众手中。互联网公益市场全面繁荣之时,也是第三方服务供求两旺之际,反之亦然。政府的责任是加强对平台的监管而非用计划经济思维和行政化管控,更不应制造垄断。事实上,政府管的越多,责任越大,风险更甚,除了管死,别无选择。
慈善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能让慈善组织自清门户,省去政府很多烦恼。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就提出了“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的目标。赶在规划最后一年,35家基金会联合发起了基金会中心网,这是民间自觉响应国家规划要求,以独立、中立、第三方模式探索基金会公开、透明、自律之路。经过8年努力,基金会中心网在基金会信息披露的覆盖度、实用度方面,除了美国基金会中心,在全球无出其右者。去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利用中心数据库,完成了“慈善与可持续发展(SDG)——中国行动”,并在日内瓦与基金会中心网联合发布。UNDP认为,中国是国际上首次通过大数据研究发布慈善与可持续发展(SDG)的国家,与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的这一创新性合作模式也为UNDP在其他国家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范例。
《慈善法》要求:“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今天,正可以借助互联网公益峰会倡导的理念,联合各方力量,先把“互联网公益自律机制”建立起来;同时建议人大就互联网公益募捐修法或释法,把互联网使用权还给慈善组织。相信市场力量,相信民间自律,解放互联网公益生产力,实乃中国慈善事业突破困境的底线选择。
注①:出自明·薛己《医案·总论》:一日皮死麻木不仁,二日肉死针刺不痛。脑卒中的最初表现是四肢麻木,因脑血管阻塞导致血流不畅所致。及时疏通血管还是有救的,继续麻木下去就“肉死不痛”、无可救药了。以此比喻互联网公益,虽说牵强,恰有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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