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行动”儿童保护承诺书
为保障儿童的安全,避免伤害儿童的事件发生,根据实际,现要求所有参与“牵手行动”的有关组织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项目活动中接触儿童之前,签署本承诺书。
一、儿童保护。
所有儿童都享有不受虐待和剥削的权利。对任何虐待、伤害儿童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当发现可能存在的虐待儿童情况,需及时向其他组员或组长提出报告,在必要的时候协助儿童及监护人保存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必要的时候协助作证,及时举报涉嫌虐待儿童的事件。
二、儿童隐私保障。在服务期间获得的儿童相关资料,如家庭背景、经济情况、居住环境等信息,须遵守保密原则,禁止外流,服务后及时整理封存相关资料。因工作需要给儿童拍照或录像时,须获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肖像授权许可,并严格遵守照片和视频的使用规则,禁止违规公布、传播儿童照片及视频。活动过程中,有儿童清晰大头照的照片和视频若要对外发布宣传,要事先征得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不然的话打上马赛克。对外发布的新闻通讯稿等文字宣传建议使用化名,不得出现儿童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
三、活动安全。在设计项目方案及开展项目活动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给儿童的身体及心理带来的影响,避免项目给儿童带来身心伤害。在接触儿童时,始终对自身行为可能给儿童带来的风险保持高度警觉,避免因自身不恰当的言行给儿童造成伤害;同时须向儿童提供可直接反映疑虑的渠道。四、资金募集使用。依法依规开展资金募集,以“牵手行动”名义所募集的资金需要100%投入在行动之中,禁止挪用资金,一经发现将转交执法机关跟进。“牵手行动”为公益慈善活动,组织及个人在活动过程中不得夹杂私利,不得从事与公益相违背或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情。
行为准则
• 成年人不能与儿童单独接触。当与儿童近距离接触时,确保有另一个成年人在场。在无法实施“两个成年人规则”的时候,必须安排适当的替代方法。
• 不要使用身体上或性方面挑衅的及不恰当的语言或行为。
• 不要羞辱,侮辱,轻视或贬低儿童或使他们遭受任何形式的情感虐待。
• 积极劝阻不尊重,辱骂,剥削和歧视儿童的行为,并采取措施应对此类事件。
• 当儿童有能力自己做一些事情时,不要替他们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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