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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公益创投调整资助规则,对社会组织意味着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gongyi020 时间: 2023-1-29 10:29
标题: 广州公益创投调整资助规则,对社会组织意味着什么?
顶额资助可达80万元,自筹比例灵活调整……
日前,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
一个好的公益项目会对具体的社会痛点提出解决方案,进而将想法变成现实,但维持公益项目的钱从哪里来?过去9年,由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通过每年征集挑选本地公益项目,然后根据项目预算,为本地社会组织提供最多60%的资金资助(剩余费用需机构自筹),在本地公益项目筹集资源时,提供了和政府购买服务不同的另一个方向。
据官方统计,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投入1.58亿元,累计支持了1201个公益项目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在资助办法上做了不少调整,资助上限从50万元增至80万元,创投主体不再局限于广州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此外,部分项目自筹比例从40%放宽至20%。但这些调整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变化”,相反,它对承办单位、评审专家以及社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
变化①:单个项目资助上限提至80万元
【上限提高了,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广州市公益创投的资助规则,对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设为80万元。这并不是广州市公益创投第一次调整资助上限。2014年~2019年,广州市公益创投的资助上限一直是30万元;2020年,广州市公益创投的资助开始可以用于公益项目人员费用支出(不超过资助额的30%),资助上限也由30万元提至50万元;到了今年,资助上限的增长幅度达到30万元,仍然保留项目需要自筹至少40%资金的要求。主办方对此解释道,希望提高资助上限,鼓励公益创投项目做大做深做强。
需要留意的是,对社会组织而言,申报资助额并非越高越好。如果某机构申报80万元的顶额资助,那该公益项目总成本约为134万元,资助后剩下的50多万元得社会组织自行筹措,因此,社会组织在申报时仍需“量力而行”,考虑这个项目是不是机构本来要做的事,有没有对应的执行和筹资能力。而一个体量高达百万元的公益项目应产出多大的社会价值,能否有效推动某个社会议题,机构是否在这个过程中回应了自身的使命愿景——在申报顶额或大额资助前,这些问题也需要社会组织来回答。
变化②:四大资助类别可获顶额资助
【垂直领域培育品牌公益项目,评审专家也需火眼金睛】
今年,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未成年人保护类、救助帮困类、社区治理类五大资助类别,并进一步完善了细化分类。值得关注的是,新的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对不超过80万元的资助额度列为第一档,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额度列为第二档,提出每届公益创投原则上要在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帮困四个领域各设置一个以第一档标准资助的公益项目,而该档次资助总额不超过本届公益创投项目经费的25%,这意味着,如果四个领域都有项目获得顶额资助,那该年度公益创投至少要投入1280万元。
可以看得出来,公益创投期望在多个垂直领域培育公益品牌。不过,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帮困均涉及不同社会群体,每一个领域又可以细分出多个具体议题,涉及多个专业领域。评审专家不仅要在财务和机构管理方面评估项目,同时,也需要对特定议题具有一定了解,甄别出长期推动特定议题的社会组织,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筛选出具有创新性,且有长久实效(资助结项后仍在实际推动相关议题)的公益项目,避免出现“机构拿项目,项目结项后,服务和支持也停下”的情况。此外,由于资助力度的提高,公益创投也需要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注入。
变化③:全国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创投
全国社会组织或同台唱戏,能否形成“鲇鱼效应”有待观察】
以前,广州市公益创投一直只向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开放。2022年,广州市公益创投虽然对申报主体仍有限制,但已开始鼓励国家和省级登记的社会组织与广州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公益创投,推动品牌公益项目落地广州。到了2023年,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更是取消了对申报主体注册登记地的限制,只需要项目实施地和服务对象在广州,同时,提出“鼓励在民政部、广东省级和港澳地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申报第一、二档(资助标准)公益创投项目”。
结合此次“单个项目资助上限提至80万元”的新调整来看,近年来的公益创投大有“筑巢引凤”的意思。不过,能否吸引全国知名社会组织参与,一要看跨地区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是否密切,对港澳地区社会组织有无具体引入方案;二要看公益创投平台资源对知名社会组织的吸引力。理想状态下,广州市公益创投的赛道上或许不再只是广州地区社会组织的同场竞技。这时,如何继续发挥本土社会组织公益品牌的培育作用,同时,吸引外地社会组织带来更多社会创新经验和方案,是接下来公益创投承办方面对的一大重要课题,要促成 “鲇鱼效应”,需要多方协力。
变化④:部分项目自筹比例放宽至20%
【对成立不足两年且首次申报的社会组织,更加友好了】
过去9年,部分曾为资金发愁的社会组织正是在广州市公益创投的支持和培育下,逐渐有了“单飞”的能力,这也是广州市公益创投的一大特色。因此,在引入知名社会组织和培育孵化公益新生力量之间同样存在一个平衡点。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为成立不足两年且首次申报的社会组织开辟了一条新赛道——过去,公益创投项目都得自筹40%的经费,今年,上述社会组织可申请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80%的资助,自筹资金比例放宽至20%,资助上限为10万元。
也就是说,一个新生的社会组织不必和其他发展相对成熟的社会组织“挤”在同一个赛道上,同时,资助上限10万元意味着申报公益项目的总体成本不超过12.5万元,即便是顶额资助,该项目也只需自筹2.5万元,避免了新生社会组织面临过大的执行和筹资压力。有公益人士对此颇为期待,并表示,新生社会组织同时也需要各方面的专业赋能,成长和完善机构治理需要时间,在项目评估中用“以评促进”代替“传统管理”的思维,或能更好地推动新生社会组织发展。此外,在资助上限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成立超过2年,但专注小而美的社会组织如何能在公益创投上继续获得关注,也是值得探讨的一项课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赞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题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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