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善达君看到有不少与公益慈善事业相关的建议和提案,不仅欣慰于这个行业的发展,尽管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与十年前比,与二十年前比,毕竟是进步了的。
善达君不禁想起徐永光老师16年前的一份提案,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届)的徐永光身份还是南都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1年转任理事长。在他的带领下,南都基金会以“支持民间公益”为使命,成为行业的一面旗帜,直至今天。
如今,徐永光已离开工作一线,抬头也变成了南都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但当年那份敢为民间组织鼓与呼的勇气却值得我们铭记和怀念。
“民间公益组织的声音很微弱,政府应该给民间组织和草根组织一定的信任。”3月7日这天,全国政协委员徐永光离席“抢”话筒,对前来参加座谈的胡锦涛总书记讲出了这番话。
这位希望工程的发起人、南都公益基金会董事昨日对记者说,他已经递交《关于解决民间组织登记难的建议》提案,并将继续跟进“盯到底”。
徐永光在提案中列举了四家影响广泛,甚至在国内外都享有盛名,却面临“出生难”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以梁从诫先生创办的“自然之友”为例,这家环保组织成立13年,累计获国内国际奖15项,现在却因为“婆婆”撒手不管,连发票都开不出,接受捐款非常困难。
据介绍,我国民间组织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三个国务院行政法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无论成立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基金会,都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而业务主管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各级党政部门和由民政部授权的人民团体等机构,是为“婆婆”。
双重管理制度使许多没有官方背景的草根民间组织找不到“婆婆”而无法获得登记,或被迫选择需要交税的工商登记。
徐永光用“保护落后、淘汰精英”来形容民间组织面临的环境:不少“官办”非营利组织浪费社会公益,而许多优秀的草根组织则只能“非法”活动,在夹缝中求生存。“有关部门对民间组织的态度,一是不信任,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坦言,改变双重管理体制“在5到10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但他亦不愿做一个很虚的提案,泛泛地呼吁一下。于是“走中间路线”,他建议先专案处理“自然之友”等四个民间组织,以期形成示范。
他同时建议,对“婆婆”们的职责提出明确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对待民间组织的登记申请不予答复或不说明任何理由不予同意的,属于行政不作为,应究责。同时再授权一些优秀大型公益机构承担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徐永光也注意到了去年“爱眼协会”发起人状告卫生部行政不作为这一引人注目的案件,他建议,原告董坚不妨在地方登记,“不一定要带‘中国’字头,做得好,一样有全国影响。”
“抑制民间组织,就抑制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利于和谐社会,”他说,“而政府包揽所有社会事务的同时,也就兜下了所有的麻烦。”
在他的理想中,良性的社会组织可以用32个字来概括:法律规范、政府监管、组织善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选择、平等竞争、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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