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被同学灌开水”?4月5日,针对网传河北邯郸某中学男生遭同学欺凌,嘴里被灌开水严重烫伤住院一事,永年区教体局发布了正式通报。
通报称,该事件实际情况为:3月27日晚,永年区第五中学七年级学生刘某桐与赵某浩打闹中,刘某桐与舍友郝某涵用水将赵某浩烫伤。学校老师发现后,送赵某浩就医,经诊疗,赵某浩面部、胸部轻度烫伤,并已于4月5日治愈出院。学校已对相关学生进行处理,并加强教育,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与网传“灌开水严重烫伤”不同,当地的通报是“打闹中用水轻度烫伤”,而且没有将此事件认定为校园欺凌。对此,有网友质疑,这是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淡化处理。
在我看来,清明节假期中,当地仍对此事及时发布了通报,表明对相关舆情的高度重视。但该事件是否属于校园欺凌,不能由教育部门认定,而应由学校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要建立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并发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作用。
现实里,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会把发生校园欺凌视为“家丑”,担心曝光后会影响地方教育形象。但是,如果把校园欺凌认定为同学间打闹,不利于加强对学生的防欺凌教育,这样的纵容甚至还会引发更严重的恶性案件。
为此,早于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就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明确,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并强调“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2022年4月,教育部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再次明确提出,“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机制,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河北省教育厅即公告要求,当年9月30日前,全省中小学均将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那么,此次涉事中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了吗?针对此次事件,该委员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调查、认定了吗?这些,当地教育部门的通报均未提及。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如果是高中)、家长代表,以及教育专家、法律专家、心理专家等专业人士代表,不但具有广泛代表性,更具有专业性。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代表性,可促使调查公开、透明,而专业性,则会让调查处理,既依法治理校园问题,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也就无需担心教育部门、校方会把校园欺凌事件淡化处理。
为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我国已经出台了诸多文件、规定,但相关问题依旧高发。因此,尤其需要追问,各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要求,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了吗?这迫切需要教育督导部门的专门督察落实。
校园欺凌依旧高发,就是一种督促,各中小学都有必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毕竟,我们关心“初中生被同学灌开水”这样的具体个案是否得到了公正处理,更关注是否有长效机制建设来治理、杜绝校园欺凌。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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