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 一经发现就会劝离,但实际执行有难度
派出所 胁迫、诱骗乞讨的将被拘留且处以罚款
市残联 聋哑人就业创业享有优惠,不建议乞讨
核心提示
“坐在候车大厅里,老是有聋哑人走到你跟前乞讨。给吧,怕上当受骗,不给吧又觉得自己没有爱心,让人挺纠结的。”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反映,称汽车西站有几个残疾人乞讨,无法分辨真假。记者昨天前往汽车西站,现场一探究竟。
【探访】
“聋哑人”来回乞讨
乘客有点为难
6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汽车西站候车大厅。看到“聋哑人”站在乘客的前方,拿出一张纸条,面对乘客打着手势。无论是否被拒绝,这个“聋哑人”都会寻找下一个目标。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时间内,有两名乘客在犹豫片刻后掏钱给了乞讨者。一位给了两元的乘客表示,对方突然拿着纸条摆在自己跟前,手还在不停地比划,就不由自主地掏钱了。自己并没有看清纸条上的字迹,依稀记得上面写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字样,证件是否真实也不知,觉得给或不给都有点为难。 采访中,不少乘客对这种“无声乞讨”表示有些反感。有乘客表示,这样的场景常常在车站、肯德基、商场等地出现。
【声音】
汽车站
一经发现就会劝离但执行有难度
当记者把这个情况反映到车站服务大厅时,工作人员表示,车站会在安检处排查,严禁这些乞讨人员进入车站内。同时,车站保安也会定期巡逻,一旦发现有乞讨人员,就会“请”他们离开。
这些“无声乞讨”人员到底是不是真的聋哑人呢?车站工作人员表示不确定。但是,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乞讨人员有许多是“老面孔”。
可这些乞讨人员缘何屡禁不止呢?车站工作人员也有难言之隐。“有时候,这些人手里拿着车票,又或者表示只是借用厕所,你不好直接将他们劝离。”工作人员表示,真正执行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
派出所
胁迫、诱骗乞讨的将被拘留且罚款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200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汽车总站派出所民警说,目前汽车西站强行乞讨的现象比较少,一般就是博取乘客同情,一旦对方不愿意“献爱心”,很快就会寻找下一个目标。民警提醒广大乘客,虽然爱心可贵,但如果被装扮成“聋哑人”的骗子骗走,那就太让人遗憾了。乘客如果想献爱心,可与当地的残联联系。
市残联
聋哑人就业创业
享有优惠,不建议乞讨
那么,这些“聋哑人”出示的证件是真的吗?市残联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目前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第二代,从2009年开始使用,大致分为红、绿两种。红色代表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群,而绿色则是包括肢体、精神、听力语言等其他方面的残障人群,有效期为10年。
市残联工作人员还表示,本地残疾人具备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可持相关证件前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接受免费就业培训及就业登记。
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还可根据注册资金一次性给予资金扶持。对此,工作人员表示,聋哑人群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不建议利用自己残疾乞讨。
欢迎光临 广州公益网 (https://gzqz.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