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是否可以不用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A: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A: 收养评估内容包括: (1)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 (2)道德品行 (3)受教育程度 (4)健康状况 (5)经济及住房条件 (6)婚姻家庭关系 (7)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 (8)抚养计划 (9)邻里关系 (10)社区环境 (11)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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