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慈善公益事业如何发展得更好?全国两会现场,不少代表委员聚焦于这一话题展开热议,纷纷从不同维度献计献策——有的建议推动网络慈善可持续发展;有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鼓励捐赠支出的税收政策环境;有的呼吁要建立公益慈善供给与需求有效撮合机制……
对于这些提案和建议,上海卓越公益事业评估中心理事长徐本亮表示认同,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我会提一个提案或建议,就是要督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是否不折不扣落实了。” 作为一名知行合一的资深公益专家,徐本亮老师为什么会关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这一议题呢?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现状又是怎样呢?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徐老师进行了线上采访。
马广志:您为什么关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是否落实这个问题?徐本亮: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文件和政策。其中有两条是社会组织特别关注和需要的,一条是降低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门槛,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另一条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16年12月1日财政部、民政部发布《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购买力度,而且硬性规定了购买比例,即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这两条政策非常好,非常重要,它可以解决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的两大痛点问题:一是注册难,二是缺资金。但据我所知,这两条政策在很多地方并没有落实,有的地方甚至倒退了。发展经济要有好的营商环境,发展社会组织也要有好的环境,其中包括政策的落实。再好的政策,如不落实,不起作用,反而会失信于民。所以很有必要像安全督查、环保督查那样,对落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督查。实际上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并明确要求“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马广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您认为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存在哪些问题?徐本亮: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到购买方(政府)、承接方(社会力量)和承办方(第三方机构)三个方面。据我的了解和观察,目前这三个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1,认识不足,缺乏动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有个别地方还没有起步。2.缺乏购买服务的相关专业知识,不清楚要买什么?怎么买?制定的办法还不完善、不规范;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的模板不规范,缺乏项目的基本要素或者逻辑颠倒;把招投标和公益创投混为一谈。3.第三方机构选择不当。商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不了解如何评估服务项目。4.不考虑管理费和项目人员经费,造成社会组织做假账。6.购买行为“内部化”,很大一部分资金流向政社不分的组织或关系户,真正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得到的很少。7.重程序、轻质量。项目前置评审和事后评估没有把好质量关。8.个别地方存在“寻租”现象和“潜规则”。马广志: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上主要有哪些问题?徐本亮:突出问题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社会组织在数量、规模、结构等方面相对滞后。2.专业素质不够高,解决问题能力偏弱。3.内部治理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善。4政社不分、管办一体、责任不清,独立运作能力较弱。5.社会公信力偏弱。6.不注重成果,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7.筹集和整合社会资源能力不强。8.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第三方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缺乏承办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3.选择评审、评估专家不当,不能把好项目的质量关。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新生事物,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不知道问题,不承认问题。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需要购买方、承接方和承办方三方共同努力。马广志:那如何建立起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性保障,保证政府购买服务的落实呢?徐本亮:政府购买服务需要有制度保障。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非常重视,出台了很多政策,各种文件也有很明确的要求。关键还是落实的问题。所以我提出要对落实政策情况进行督促,要把政府购买服务的执行情况和政府工作的考核、绩效挂钩。现在党和政府很希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要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救援、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会组织不是免费劳动力,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实施项目是需要资金的。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必须拿出真金白银,通过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一家社会组织如果生存都有问题的话,是很难发挥作用的。现在我国很多领域,特别是和民生有关的领域普遍存在服务不足的情况。而社会组织恰恰是提供服务的。服务是需要资金的。我认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投入应该和GDP的增加同步增加。2021年全国GDP增加了10多万亿元,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有没有同步增加?可能有的地方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从世界的经验看,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组织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今天我们的比例太低了。马广志:有一种说法是,政府并不缺钱,缺的是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所以没法搞。对此,您怎么看?徐本亮:我认为政府不缺钱,即使财政状况不太好的地方,政府还是有钱的。问题是钱怎么花?谁来花?花在什么地方?政府搞不搞购买服务,不是钱的问题,是认识问题和态度问题。如果认识到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重要性,把它提高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就会想方设法去搞。比如长春市南关区原民政局局长曲宝泽在2016年争取区财政160万资金搞了首届公益创投,连续做了3年,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三社联动、基层社区治理全部带动起来了。南关区成为民政部基层社区治理创新10个试点之一。后来,这位局长调到朝阳区担任分管民政的副区长,去年和今年又在朝阳区搞公益创投,有效促进了该区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民生和基层社区治理。领导重视是搞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根本保证。有人认为现在社会组织能力还不行,所以政府购买服务无法搞。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因为现在社会组织数量还少,能力还不强,才需要培育和扶持。如果不培育,不扶持,社会组织是不可能发展和提高的。而政府购买服务就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手段。我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有三重效应:精准满足需求,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其能力;实现政府职能有效转移。包括长春市南关区和朝阳区在内的各地政府购买服务的的成功经验证明只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才能有效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马广志:您认为社会组织应该怎么做,才能政府购买服务接得住、接得好?徐本亮: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既是机会,又是挑战。社会组织要有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有公信力。公信力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没有公信力,政府是不会来购买你的服务的。所以,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公信力对一个机构的极端重要性,决不能掉以轻心。如何提高公信力呢?首先要履行对购买方的承诺,要说到做到,保证项目的质量。其次,要严格按照购买方的要求使用项目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有效。再次,要建立内部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监测和评估。特别要提醒的是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千万不要搞“潜规则”。第二、要注重成果。政府购买服务买的是成果。成果不是搞了多少活动,服务了多少人。成果是服务对象在参加项目,接受服务以后的改变和收益。但是现在不少社会组织没有成果的意识,不知道什么叫成果,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我现在每年可以看到几百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计划书(包括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其中50%以上是没有成果,或者成果不清楚的。有的社会组织起步比较晚的地方甚至百分之八九十都有这个问题。社会组织要有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做到“三要”;项目计划书要体现成果,项目实施要做出成果,项目结束要展现成果。第三、要项目创新。我们讲的创新就是要不断地把问题当作机会,把变化当机会。就是要去关注社会有哪些还未满足的需求,进而把这些问题作为项目的内容。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才能不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才能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持续得到购买方的资助。这里讲的创新,还包括要通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因为现在有很多社会组织,只是“吊死”在政府购买服务这棵树上了,不会开发新的项目,没有多渠道获取资源的能力。如果政府不给钱,它就活不下去了。所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一定要有创新和企业家精神,要不断提高项目开发和整合利用资源的能力,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机会,才能促进机构持续发展。第四、要有科学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和规范透明的财务管理。因为政府购买服务非常重视项目(服务)的性价比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善达网」,搜索「shandanetwork」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