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齐志志愿者 于 2018-8-21 21:54 编辑
人民美好生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日益得到广泛认同的新概念、新理念。伦理学研究讲人类的生活理想是好生活,而对好生活的理解主要有三种基本观点:品德高尚的生活,物质富足的生活,品德高尚又物质富足的生活。人民美好生活,可以理解为品德高尚又物质富足的好生活。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好生活的内涵,更加重视生活的完善、和谐,更加重视真、善、美的统一。它不仅赋予好生活以完美的意蕴,而且致力于追求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应当说,人民美好生活既是人类好生活的中国形态,也是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色的好生活,是对伦理学研究意义上好生活的丰富与发展。
人民美好生活具有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尚书》中有“五福”的记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这是先人所理解的美好生活的五个方面,强调作为整体生活的美好。《礼记》中称福为“备”,意思是生活完善。按照孔子的看法,中国远古的尧、舜、禹时代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时代。后来,孟子将这种大同概括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共享普惠社会。而《周易》讲天、地、人“三才”生生不已的变化,强调宇宙万物及其变化的普遍和谐,于是就有了和实生物、和而不同等和谐观念。个人完善、天下大同、宇宙和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美好生活奠定的三维基础。完善、大同、和谐既具有道德意义上善的含义,又具有审美意义上美的含义,是善与美的统一。这种善与美并非只是个人的追求,而是人类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感受,因而是真实的。中国古人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就是这种真、善、美有机统一的生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不仅在概念上获得了充分完整的意义,而且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将通过全体人民的不懈努力、共同奋斗从理想变成现实。今天,美好生活的主体是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和主人的全体人民。人民美好生活不是单纯个人意义上的美好生活,而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全体人民共商、共创、共管、共享的美好生活。人民美好生活就个人生活完善而言,已经不限于传统的“五福”,而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是人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人的潜能充分开发和才能充分发挥,是人的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还包含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要求,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为重要的是,在当今中国,人民美好生活已经不是一种历久而未能实现的理想,而是正在加速实现的奋斗目标。人民美好生活是新时代的全新理念,但它内蕴着传统美好生活理想的文化基因和优秀内容,是传统美好生活理想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人民美好生活的概念和理念,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幸福观。它是人的生存、发展、享受需要得到尽可能满足的生活,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改善相一致、相协调,是以好生活为中心的好身体、好品德、好人格、好作为、好社会、好世界、好生态的完美统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反映了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代表着人追求真、善、美的深层愿望;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则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取向和总体要求。因此,全体人民把人民美好生活作为共同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不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且对于人类具有普遍意义,是中国为世界谋大同而贡献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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