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的确让人们享受到了各种便利,除了购物、学习、社交、娱乐等,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捐献爱心,为公益助力。”在对此举予以肯定的同时,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还想到了问题的另一面:有时候,本是一件极富善意的事情,却由于各种原因引发争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众的“善良”,为什么? 蔡建国分析认为,关键在于互联网慈善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不少漏洞,包括:有的动机不纯,商业利益至上,使好端端的公益行为在商业利益面前变得黯然失色;网上众筹平台混乱,责任不清,筹款过程缺乏相关监管,钱款去向不明;募捐与个人求助的法律界限不明确,个人行为的募捐似乎不受法律规范约束,信息公开、平台监管和法律问责等也没有同步跟上。 2016年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施行,互联网慈善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蔡建国的看法是,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摸索阶段,仍有许多方面亟待进一步完善。“慈善不需要注水的‘煽情’,而要有透明的募捐渠道、严格的法律规范、明确的募捐体系和专业化的监督监管。” 最新颁布的《慈善法》对于个人捐助,既没有详细条款也没有做出任何禁止性规定,尤其是在互联网慈善领域,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存在着很大漏洞。蔡建国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慈善法》,使其更加具有适用性。他认为,《慈善法》应规范个人捐助过程,包括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透明性与公开性等。如果出现欺骗大众善款或者恶意的造假炒作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还应通过制定微公益事业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监管力度。”蔡建国指出,目前由于微公益事业缺乏相关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想要加强监管,却往往无从下手。要想发挥互联网慈善的真正作用,必须制定一套专门的标准与规范。不仅要认真核实捐助信息的真伪,还要对募捐的款项进行公开公示,让慈善透明化,打消群众疑虑。此外,民政部门应联合网络众筹平台,加强对个人捐助的监督,在做好信息收集、认定和核实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发起募捐,树立大众对微公益事业的正确认识,营造和谐的慈善环境。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吕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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