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修正草案公布了。朋友让我点评两句。 我说:既然你要我说两句,那我就讲一个小故事给你听。 一群人拿着小匕首,对着历史一通挥舞,大喊: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可叫了呀! 看到他们的这种滑稽的行为,历史哈哈大笑:你叫啊,你叫啊。 听我这么说完,朋友不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默默地点了点第3条和第124条。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义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朋友还是不解,继续追问:你到底想说啥? 我说:他们明明只想干公益,甚至不惜将慈善界定为公益。 公益是什么呢?欧化中国。 个人求助是什么?本土中国。 公益包括个人求助吗?不包括! 那么,为什么他们已经明确了慈善是公益,却又要极为勉强地加上个人求助,搞出这么一套内部逻辑矛盾的制度呢? 对于法律来说,逻辑矛盾是很大的不妥,容易在实践中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有脑袋灵巧者可以找出其中的漏洞,大加利用。 那么,难道他们不明白这其中的逻辑矛盾吗? 那么,难道他们不明白这么作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吗? 朋友听我这么说,吸一口气,看着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顿了顿,接着说:缝合。缝合,当然有缝合的必要性。 他们以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取得一个平衡,在欧化中国与本土中国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他们以为若即若离,若隐若现,可以给自己喘一口气,划定一块安全区域,一块属于欧化中国的安全区域。 他们以为通过摆平各方的诉求,可以在大历史中取得一个稳定的前程,一个属于欧化中国的前程。 可是,命运的最不幸之处在于: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安全区域,也根本没有这样的气可以喘,更没有这样的前程可以博取。 所谓过渡,就是一步步走向既定的方向。 所谓过渡,就是一点点位移向既定的数据值。 所谓过渡,就是让一群群老人认识到历史的残酷与血腥。 看错了过渡,以为自己手里拿着小匕首,就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是一种误以为。 看错了前景,以为缝合是长久,以为短暂的时代是常青日久,这是一种误以为。 看错了未来,以为聪明用尽,可以谋得一个属于自己的稳定的前程,这是一种误以为。 历史素来不容讨价还价。 历史想要往哪儿走,那是注定的。 历史想要往哪儿走,没有一个个体可以阻拦。 历史想要往哪儿走,没有一个个体可以拒绝。 直接反对不能,缝合也不能。 缝合当然能拖延,可是拖延又能拖得了几天? 一群人拿着小匕首,对着历史一通挥舞,大喊: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可叫了呀! 看到他们的这种滑稽的行为,历史哈哈大笑:你叫啊,你叫啊。 听我这么说完,朋友捧腹大笑:你的这个比喻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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